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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4月24日 星期日

論語第六,雍也篇,第二十六章,

論語第六,雍也,第二十六章,

子見南子,子路不悅,

夫子,矢之曰:

予所否者,天厭之!天厭之!

南子,
是宋國的公主,
嫁給了衛國國君,是衛靈公的夫人,

南子,
喜歡,美男子宋朝,有私通之嫌,

衛靈公的太子,蒯聵,
聽到傳聞後,欲殺南子,失敗,
衛靈公驅逐太子,蒯聵,逃亡晉國,

公元前493年,
衛靈公,去世,南子,掌權,
立蒯聵之子輒,為君,是為衛出公,

公元前481年,

蒯聵,回國,
奪,其子之政權,而為衛君,
是為,衛莊公,並殺死了,南子,

蒯聵,
執政,僅三年,後被其侍臣所殺,

這是,衛國之亂,

南子,
幾乎是,衛國之亂源,
但是,
衛國,也幾乎是,南子之政矣,

子見南子,

南子,
極受,衛靈公的寵愛,
在衛國,她可以,呼風喚雨,

她,認為,
孔子,來到了衛國,
若想在,衛國,一展長才,
就必須,親近她,接受,她的幫助,

所以,
南子,召見了,孔子,

這個,
不是,一個正常的管道,

孔子,
應該,要拒絕,
但是,不知道,為什麼,
孔子,竟然,去晉見了,南子,

子路不悅,

對於,
孔子,去見南子的事,

子路,非常的,不以為然,

他認為,
孔子,已經違反了,基本的原則,

夫子,矢之曰:

孔子,
有點,百口莫辯,

矢之曰:

矢:是發誓言,

孔子說:

予所否者,天厭之,天厭之,

否:否壞,

否:不口,無法解釋的,

予所否者,天厭之,

我所做錯的,就讓天,處罰我吧!

予所否者,天厭之,

我,不做說明,

若我違道了,就讓天,處罰我吧!

直至今日,

孔子,

為何接受,為何要見南子,

這件事,始終,還是一個,謎,

後世,胡言亂語的,很多,很多,

後學,粗淺認為,

孔子,

的重點,並不是,回答,子路,

因為,誓言,

並不是,孔子,回答學生的模式,

誓言,

比較像是,孔子的,自問自答,

聖人,也有不周延之處,

甚至,

聖人過多,賢人過少,凡夫無過,

聖人,於「過」,

並不逃避,而且,也絕不辯言,

孔子的意思是,

我個人,並無逾越之心,

但如果,世人,竟如此認為,

那就是我錯了,請上天處罰我吧!

其實,

我們修道辦道,

也常常,會遇到這樣的事,

尤其是,「道高,毀來」,

別人,
總是,以「高標準」,來要求我們,

不過,
我們,不一定知道,這個標準,

於是,
很多的毀謗,批評,
就會,
莫名其妙的,來到我們的身上,

那真是,百口莫辯啊!

怎麼辦呢?

接受它吧! 

功,與過,
自有上天明白,自有上天定奪,

這也是,一種功夫,一種德性啊!


感謝,天恩師德,謝謝大家,

2016-0424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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