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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0月30日 星期一

大學證釋,第十一章,治國平天下, 第二節

大學證釋,第十一章,治國平天下,


第二節,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。


所惡於上,毋以使下;

所惡於下,毋以事上,

所惡於前,毋以先后;

所惡於后,毋以從前;

所惡於右,毋以交於左;

所惡於左,毋以交於右。


所以,現在,

我們,談一談,什麼是,絜矩之道。


簡單的說,就是,

將心比心,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


所惡於上,毋以使下:


所惡於上:


我們,

不喜歡,上面的人,怎麼,對待我們,


毋以使下:


那麼,


我們,就不要,

用同樣的事情,對待,下面的人。


所惡於下,毋以事上:


同理,


我們,

不喜歡,下面的人,怎麼,對待我們,


那麼,


我們,就不要,

用同樣的事情,對待,上面的人。


所惡於前,毋以先后:


所以,


我們,

不喜歡,前面的人,怎麼做,


那麼,


我們,就不要,

要求,後面的人,這麼做。


所惡於后,毋以從前:


既然,

我們,不喜歡,後面的人,這麼做,


那麼,


我們,

就不要,這樣,對待,前面的人。


所惡於右,毋以交於左:


如果,


我們,

不喜歡,左邊的人,這麼,對待我們,


那麼,


我們,就不要,

又用,同樣的事情,對待,右邊的人。


所惡於左,毋以交於右:


同樣的,


我們,

不喜歡,左邊的人,對待,我們的,


那麼,


我們,就不要,

又拿,同樣的事情,對待,右邊的人。


這個,


絜矩之道,

將心比心,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,


就是,


君子,

治國,平天下,最根本的,基礎,所在。




感謝,天恩,師德,謝謝大家,

2017-1030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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